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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方案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2435 2025-03-10
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四川、深圳、寧波金融監管局,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四川省知識產權局、版權局:
為做好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的“五篇大文章”,支持科創企業和文化產業發展,改進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聯合制定了《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決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四川省、深圳市、寧波市開展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現將《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協助地方政府做好試點工作,試點過程中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版權局
2025年3月4日
為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部署,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決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四川省、深圳市、寧波市開展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發揮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和文化發展的作用,不斷豐富多元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支持,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運用,加快新質生產力培育和發展,提升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持續強化政策引領、信貸支持、產業孵化、產品創新等發展助推作用,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保險保障、專業處置等風險分擔和緩釋作用。切實做好服務優化、人才培養、上下聯動等基礎保障工作,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年累放貸款金額合理增長,推動知識產權金融邁上高質量發展新臺階,更好滿足知識產權領域多樣化金融需求,助推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
到2027 年,試點地區基本建成服務便捷高效、信息共享暢通、體制機制完備的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驗區,結合各地實際構建各具創新特色、運行良好高效的知識產權金融生態體系,總體形成知識產權、產業、金融良性互動的工作局面。
1.全面推進質押登記線上辦理。試驗區內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實現專利權質押登記全流程無紙化線上辦理全覆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支持在試驗區內設立商標權及版權質押登記服務窗口或者代辦點。國家版權局指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為試驗區金融機構開通版權質押登記綠色通道,加快建設在線版權質押登記平臺,優化登記流程,縮短辦理周期。
2.推進知識產權信息公示共享。推動建立版權質押登記公示信息平臺,完善版權質押登記機制。支持商標權和專利權質押登記公告信息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共享互通,進一步提升企業動產融資便利度。指導金融機構通過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知識產權數據資源公共服務系統、中國及多國專利查詢系統、中國版權登記查詢服務平臺及各地版權登記有關平臺等系統,查詢知識產權權屬狀態、許可使用、交易轉讓等關鍵數據信息。鼓勵試驗區金融服務平臺與知識產權相關機構強化工作協同,在質押數據信息查詢、融資需求、企業稅務、市場監管等方面加強信息共享,建立知識產權融資項目數據庫,提高信息獲取便利度。
3.擴大推廣知識產權價值內部評估。鼓勵商業銀行結合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標準及智能化評估模型工具,建立知識產權價值內部評估體系。鼓勵商業銀行對于單筆1000 萬元以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通過內部評估或者銀企協商形式確定價值。指導商業銀行按照“邊試點、邊優化、邊總結”原則,優化評估方法、指標、系數,逐步擴大內部評估適用范圍。
4.強化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標準化建設。支持各地研究制定反映地區特點的商標權、版權評估指引或規范等。鼓勵各地政府部門在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方面提供數據、模型和系統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用對企業知識產權的整體評價替代價值評估。鼓勵專業評估機構提高評估效率、降低評估費用。
5.優化商業銀行內部保障機制。指導商業銀行制定專門的知識產權金融業務辦法和管理制度。鼓勵依托科技支行、文創支行或設立知識產權金融專營機構推廣知識產權金融產品。鼓勵商業銀行下放審批權限,用好單列信貸計劃和監管不良率考核容忍等監管政策。配套設置專門信貸額度、風險評估審批機制、盡職免責機制、績效考核機制。建設知識產權金融人才庫,培養知識產權金融專員,研究設立直達基層信貸員的個人獎勵計劃。
6.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商業銀行綜合運用小額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創新積分貸款等方式,降低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文創企業融資門檻,做好與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信易貸”)平臺銜接。鼓勵商業銀行開發知識產權質押線上線下產品,延長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期限,提高中長期貸款比例。鼓勵保險機構為知識產權創新企業提供綜合保險方案,全面開展知識產權轉化運用類、海外維權類等保險業務。
7.支持押品和模式創新。鼓勵商業銀行基于各類知識產權進行組合質押融資。鼓勵商業銀行將動植物新品種權、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數據權益等納入可質押知識產權范疇,積極探索圍繞專利開放許可等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的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探索知識產權資產支持證券(ABS)、資產支持票據(ABN)等業務模式,運用資本市場工具促進創新和成果轉化。鼓勵信托公司開展知識產權信托,探索提供知識產權權益管理、保護、代際傳承、公益慈善等服務,實現知識產權安全保管和成 果轉化后收益的高效管理。
8.促進信貸資源盤活。鼓勵商業銀行通過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直接轉讓、收益權轉讓等業務。支持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優化業務流程,為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轉讓提供綠色通道服務,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三年內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轉讓免收各項費用。
9.發揮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作用。鼓勵各知識產權運營平臺和交易機構、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各國家級版權創新發展基地、各版權貿易基地(交易中心)提高精準服務能力,為商業銀行在產品設計、模型優化、銀企對接、押品篩選管理、權利風險控制等方面提供專業服務。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發揮法律、技術等專業作用,協助銀行判斷知識產權價值。
10.提高知識產權交易活躍度。發揮各知識產權運營平臺和交易機構、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各國家級版權創新發展基地、各版權貿易基地(交易中心)在知識產權價值評估、風險定價、轉讓交易、質物處置等方面功能。在試驗區內探索知識產權確權登記在信托、理財等資管產品名下的可行性路徑,將交易主體擴大至資管產品。
11.推進專業化處置平臺建設。鼓勵各知識產權運營平臺和交易機構、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各國家級版權創新發展基地、各版權貿易基地(交易中心)等設置知識產權質物處置專門版塊。探索采取企業預繳質押期間專利年費等方式,避免專利權因未繳納專利費而失效。探索知識產權處置、流轉的有效途徑和可行模式,通過集中拍賣、第三方收儲等方式,將短期處置轉換為較長周期的知識產權運營。支持試驗區內各地市建立知識產權質物收儲、運營機構。
12.建立健全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補償力度。鼓勵試驗區內各地市全面建立知識產權金融業務風險分擔機制,減輕企業融資成本,提高金融機構積極性。在知識產權貸款出現不良時,探索先行按比例撥付補償金,待處置后再行清算的風險補償前置模式。
13.依托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加強數據共享和金融服務賦能。支持試驗區依托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發揮“政府+平臺+金融”三方合作模式作用,實現市場監管、稅務、知識產權和金融服務等信息、數據互聯互通,實現企業融資需求發布、質押合同登記信息查詢、質物狀態查詢等“一站式”線上辦理服務。發揮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窗口作用,提高業務辦理便利度,提升綜合服務水平。
14.廣泛開展銀企對接活動。鼓勵探索知識產權企業“白名單”雙向推送工作機制,搭建銀企交流平臺。通過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入園惠企”、知識產權服務萬里行、知識產權宣傳周、知識產權論壇、中國國際版權博覽會、發布版權強國建設典型案例等活動,加大對科創企業、文創企業的政策宣傳和支持力度。通過舉辦強鏈增效專場銀企對接活動等,推動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金融賦能。鼓勵知識產權擁有量較大的科創企業、文創企業利用知識產權金融促進企業發展,提升知識產權轉化運用能力。
各級金融監管部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著作權管理部門及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的重要意義,在各地人民政府統籌協調支持下,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細化工作舉措,落實各項職責。
試驗區內金融監管部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著作權管理部門要與地方財政部門建立省市縣三級工作機制。鼓勵各地市政府將知識產權金融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標,進行責任制考核。聯合做好知識產權金融數據分析和風險監測,定期研究通報工作情況,共同推動工作措施落實落地。組織開展各方交流、合作和培訓。銀行業協會、保險業協會等行業協會要切實發揮行業自律組織作用,針對金融機構開展工作培訓、經驗交流和案例推廣。
要加強對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的宣傳引導,提升政銀企領域和社會公眾的政策知曉度。要在試點工作中及時總結經驗,加強探索研究,不斷優化工作舉措,對于良好做法以及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困難,及時報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將適時對各地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情況開展評估評價,發揮試點引領作用,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工作經驗和做法,助力知識產權金融生態全面優化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