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隨時看
Q: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錯怎么辦?
13517
2018-03-14
A:一般納稅人當月開具的專用發票在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符合作廢條件,是指同時具有以下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若非當月開具的專用發票發現開具有誤或發生銷貨退回等情形,則需要納稅人在開票系統中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上月的發票企業在系統中按實際情況選擇理由;隔月的發票只能選擇“購買方拒收”。